退換貨方式說明

  • 退換貨相關辦法
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業者須提供消費者7天猶豫期,於本網路商店購物須退、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,並確認商品未經使用:全新狀態且外封膜未拆,需確認贈品、內外包裝及其他附件皆為完整保留,依照下列方式申請服務。

退貨

1.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利用線上客服做申請,我們會在收到申請後與您聯繫。超過7日申請者則無法受理,建議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確認,如有任何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2.收到退貨申請後,我們將與您聯繫確認以下資料,並請宅配公司於時間內取件,還請多加留意。

3.訂單編號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購商品品名及數量、宅配可收件時間、匯款資訊(帳戶銀行名稱、分行名稱、帳號、戶名)

4.若確認商品內容及發票皆完整保留後,退款手續將在10個工作天內完成。

5.台灣外島配送請您於收到退貨通知起7日內,依退貨回覆指示並自行(自費)寄送至指定收貨地點。

6.台灣外島配送商品之退款,僅退商品金額(不包含運費)。

換貨

1.除商品瑕疵外不接受換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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